close

  中新社北京3月12日電 (記者 陳小願)12日在北京通過的政協政治決議說,人民政協要充分發揮自身優勢和作用,最大限度增加和諧因素,維護國家安全,維護民族團結。
  全國政協十二屆二次會議3月3日至12日在北京舉行。在12日上午的閉幕會上,表決通過了政治決議。
  決議指出,當前改革已進入攻堅期和深水區,必須緊緊依靠人民群眾,衝破思想觀念的束縛,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籬,全面深化各領域改革。人民政協要聚焦全面深化改革獻計出力,為全面深化改革尋求最大公約數,增進最大共識度,形成最大凝聚力。
  決議說,委員們建議,要保持宏觀經濟政策連續性和穩定性,加快轉方式調結構,實施創新驅動,堅持中國特色新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道路。要全力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各項工作,創新社會治理和公共服務,著力解決好教育、就業、收入分配、社會保障、食品安全、醫療衛生、住房、安全生產、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等關係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問題。要切實加大環境治理和生態保護工作力度,把大氣污染防治措施真正落到實處。
  決議強調,人民政協要圍繞上述重大問題,深入開展調研視察、咨政建言等活動,協助黨和政府破解發展難題,增進人民福祉。
  決議指出,社會和諧穩定,事關國家根本利益和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委員們強烈譴責雲南昆明“3·01”嚴重暴力恐怖事件,堅決擁護黨和政府採取果斷措施,依法嚴厲打擊各種暴力恐怖犯罪活動。人民政協要充分發揮自身優勢和作用,為確保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安定有序作出貢獻。
  會議還強調,協商民主是中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獨特優勢。要推進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制度化規範化程序化,更好地發揮人民政協作為協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要營造真誠協商、平等議事的民主氛圍,鼓勵委員既暢所欲言、各抒已見,又符合法律規定和政協章程要求,運用好政協的話語權和影響力。(完)  (原標題:政協政治決議:最大限度增加和諧因素)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qd61qdfqc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