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盈雁
  11月底,28張新面孔出現在最高人民檢察院,他們是最高檢2014年通過公開遴選為機關幹部隊伍註入的新鮮血液。
  檢察人才是檢察機關最寶貴的資源,是檢察事業長遠發展的關鍵所在。近年來,最高檢認真貫徹中央關於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精神,創新選人用人方式,以專業化、職業化隊伍建設為方向,面向社會廣納人才,其中尤以公開遴選引人關註。
  據統計,從2004年首次開展檢察官公開遴選工作以來,最高檢至今已分7次共計遴選103人,吸納了一批既具有較高理論水平,又具有豐富實踐經驗的中青年骨幹人才。
  “堅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賢。”最高檢政治部幹部部負責人表示,遴選即開門納賢,打破了最高檢以往補充人員大多從應屆畢業生中選拔的壁壘,進一步拓寬了檢察機關選人視野,優化了檢察機關隊伍結構。
  拓寬選人視野,面向社會選拔優秀人才
  江蘇省常州市新北區薛家鎮黨委、北京市西城區法院、河北省邯鄲市邯山區檢察院……記者在最高檢2014年公開遴選擬任職人員公示名單上看到,28名擬任職人員來自全國各地,其原任職單位既有檢察系統內的,也有檢察系統外的。
  “通過遴選,我們希望能把司法人員、法學專家學者、律師和其他具有法律工作實踐經驗的優秀人才吸引到檢察隊伍中來。”最高檢政治部幹部部負責人說。而對關註遴選的社會各界人士來說,此舉無疑進一步暢通了社會上優秀法律人才進入檢察機關的渠道。
  經過多年實踐探索,最高檢不斷完善和明確遴選程序,包括制定遴選計劃、發佈公告、個人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討論決定、任前公示、報批備案、辦理相關手續等,這12項程序均制定實施方案,細化操作流程。“整個遴選過程有著一套嚴格規範的程序。”該負責人介紹說。
  張自超今年剛從山東省威海市檢察院反貪局遴選到最高檢反貪總局,他告訴記者,整個遴選過程讓他印象最深刻的就是面試。“給了四五頁材料,讓談談檢察機關反腐工作,採取的是無領導小組討論方式。”張自超回憶說,考題看起來很普通,但對考生的理論水平和實踐經驗都是不小的考驗。得益於自己的基層工作經驗,張自超從檢察機關反腐面臨的問題、應該採取的應對措施等幾個角度發表了自己的看法,考完感覺還不錯。
  和其他中央機關一樣,過去最高檢補充人員主要依靠從應屆畢業生中直接招錄。“應屆畢業生大多屬於第一次走出校園走向社會,擁有較好的理論功底,但卻缺乏實踐經驗。”這名負責人認為,“實踐經驗”是機關幹部隊伍構成的“短板”,而通過遴選選拔進來的公務員,全部具有多年基層經驗,他們的加入在一定程度上彌補了機關幹部隊伍素質結構、經歷結構不盡合理的不足。
  註重人崗匹配,提高選人用人質量
  人崗匹配,提高選人用人質量,是開展遴選工作的一個主要目的。這也正是人力資源管理的科學性在機關人事幹部管理工作中的有效體現。
  如何充分挖掘基層人員的潛力,遴選到“心儀”之人?這要從崗位資格條件說起。最高檢政治部幹部部這名負責人介紹,為確保遴選人員符合用人需求,一般由職位所在部門提出相關職位報考資格條件。
  在最高檢送報中組部的2014年中央機關公開遴選和公開選調公務員職位計劃申報表上,記者看到,每個遴選崗位都明確標有職位名稱、職位介紹、職位資格條件等要求。以公訴廳為例,該廳擬遴選職位名稱是“起訴三處主任科員以下”,職位簡介描述為“從事刑事訴訟法律監督相關工作”,職位資格條件要求專業為“刑法學、刑事訴訟法學”,學歷為“研究生(碩士)以上”,其他須“具有2年以上刑事司法工作經歷;通過國家司法考試(獲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A本);本科學歷須為全日制”。
  而對職級較高的遴選崗位,其資格條件設置要求更高也更細。比如,對報考正處級檢察員職位、業務部門主任科員職位的,要求具有一般資格條件外,分別要求具有檢察員或審判員法律職務、現任縣處級正職職務或任職滿4年的縣處級副職職務,突出對報考者的能力和業績要求。
  根據職位需求科學設定資格條件後,提高筆試、面試環節的針對性成為遴選工作“優中選優”的關鍵所在。
  這名負責人表示,為確保“幹得好的人答得好”,筆試、面試命題突出能力測試,重點測查遴選對象“動手能力”,同時在面試環節突出職位特點,通過不斷優化考官結構等舉措,既確保對面試人員作出客觀公正評價,又力爭給用人部門更大的自主選人空間。
  提供廣闊舞臺,打造“雙贏”模式
  易志斌,一年前還在湖南省檢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工作,現在已經通過遴選在最高檢法律政策研究室民事行政法律研究處上班一年多了。在易志斌印象中,他覺得最高檢很信任遴選上來的新人,敢於放手讓他們承擔一些重要工作任務。
  民事行政法律研究處的主要工作,是就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意見征求工作進行答覆。大氣污染防治法草案征求意見時,研究室領導請易志斌擔任主要負責人。“當時我們提了7條意見,最後法工委回電說吸收了其中6條。這讓我們覺得很受鼓舞。”易志斌回憶說。
  熟悉檢察業務、有一定辦案經驗,上手較快、幹活專業、勤懇踏實,“他們的幹勁能感染和激勵身邊的同事”等,這是記者在最高檢採訪中,聽到最多的對遴選檢察官的總體評價。2013年公開遴選的9名檢察官中,有多人是省級檢察院優秀公訴人、全國瀆檢部門一級偵查庫辦案能手、省級檢察院調研能手。
  最高檢政治部幹部部負責人表示,他們堅持對遴選新人大膽培養使用,促使人才儘快成長。記者發現,近年來,遴選檢察官的身影們活躍在最高檢各個專項工作、專案工作中,比如有人被選派參加最高檢對省級院領導班子巡視工作,有的人參與廳內重大課題的研究,還有人參加了援藏掛職工作等。
  “遴選上來的人來自基層,熟悉基層,知道基層面臨什麼問題。遴選他們到最高檢工作,請他們參與最高檢的工作部署和決策,有利於頂層設計更加科學更加符合實際,使上傳下達更加順暢。”這名負責人說。
  而對廣大基層工作人員而言,遴選無疑為他們提供了更加寬闊的舞臺。
  來最高檢之前,易志斌剛拿到法學博士學位。他對記者說:“基層工作重心在執法辦案,高層更加註重理論指導。就我個人來說,從地方遴選到最高檢,更能發揮自己的專業特長,是挑戰更是機遇。”
  遴選檢察官的到來,優化了最高檢機關幹部隊伍的結構,推動最高檢工作既“連天線”又“接地氣”。  (原標題:廣開納賢之門 改善隊伍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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